极目新闻评论员 吴双建
8月27日,一段内容为“残疾老太气哭公交司机,司机声泪俱下跪求撤销投诉”的视频在社交平台热传,引发关注。8月29日,成都公交集团客服工作人员回应上游新闻,经调查核实,当事驾驶员未按照相关服务标准为市民提供服务,从而引发乘客投诉。公交集团按照规定对当事驾驶员进行罚款200元处罚,取消该驾驶员当月星级评定,要求其书面检讨并通报批评。(据8月30日上游新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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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机声泪俱下跪求老太太撤销投诉的视频,牵动着众人的心,让人同情之余,更想知道真相。他跪在地上,指着手机里的视频,带着哭腔对边上的人说,“你们看这个视频,是不是我不拉你?”“我上有老下有小,24日,你们看一下!”司机表示,他因此被扣了半个月的工资,而老太太则坚称“他不搭我”。
现在权威的说法是,老太太所言的“他不搭我”并不符合事实,司机只是“未及时帮助残疾人乘车”,不存在拒载的情形;二是司机也没被扣半个月的工资,只是被罚了200元钱。
乘客认为自己权益受到损害,有权利投诉举报司机,接到乘客投诉,公交公司进行调查处理,本无可厚非。关键就是,一定要查清楚细节,把真相弄清楚,再依据规章作出处理,这样才能服众。
现在来看,“未及时帮助残疾人乘车”和老太太所言的“拒载”之间,事件的性质是截然不同的。“未及时”是说司机没有主动热情服务,没有及时放下后门处的无障碍踏板,但这就该处罚吗?如果司机碰到残疾人嫌搭载麻烦,司机一脚油门就开走,那处罚司机,大家不仅理解,还会谴责他没有服务意识。
司机情绪激动当然不对,公众认为他觉得自己很冤,甚至不惜下跪来讨清白。罚款200元钱不说,还要“取消该驾驶员当月星级评定”“要求其书面检讨并通报批评”等,这一连串的处理是不是太重了?另外,他被“取消当月星级评定”,是不是又影响他当月的收入呢?给人的感觉,就不只是200元钱的事。
公交司机根据岗位职责规范给乘客提供服务,是他们的责任,但客观来说,用经济处罚的措施来规范司机的行为,还是应该慎重,除非司机犯了安全方面的大问题。其次,公交司机靠工资赚钱养家糊口,公司对一些情节并不严重的违规行为,加强教育、通报批评就未必不能达到警告当事司机、警示他人的目的。说穿了,就是要给司机多一些关爱,在依规章处理的同时,还能有些人情味。
据媒体报道,下跪求情事件发生后,当事司机写了一份检讨。检讨中称,他做出了一些不理智的行为,并说了一些过激的言论,“引发了较大舆论,给公司带来了负面影响。通过车队领导的批评教育,深刻意识到自己的错误。”
司机本来被罚款了,一再被批评教育,最后又因为“给公司带来负面影响”检讨,就不知道他“深刻意识到自己的错误”是发自内心的,还是急需这份工作而选择服从。
但从网友的反应来看,大家显然更同情他了。抛开罚款不论,员工做出非理性的行为,公交公司为什么不想办法疏导他的情绪,进行安抚呢?